2025年,禹州市发改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持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扛牢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巩固并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年度法治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考核评估等关键环节亲自审定、亲自部署,并在年终述职中就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专项汇报,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法治工作常态化运行。在2024年明确法治工作分管领导与责任股室的基础上,2025年重点推动了法治建设与日常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通过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环节嵌入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核心业务流程,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审查其是否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是否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内容,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了法治要求对关键业务领域的全覆盖,使法治工作从“专项任务”转变为“基础环节”。三是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在党组会议上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党内法规,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作为讨论议题、推进工作的前置条件,以上率下,带动法治氛围持续浓厚。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全员思想根基。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基础性工程,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建立“党组领学、股室研学、个人自学”三级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举办“发改法治讲堂”3期,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法律知识测试等学习活动5场,推动法治学习入脑入心。强化学习成果转化,通过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运用到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能源监管等具体工作中,切实提升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科学决策,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决策流程。在推进2025年度民生实事、制定重要产业规划等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风险可控。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环节,并按规定及时向市司法部门报备。同时,按要求组织开展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三是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常态化提醒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严格依法依规办事,2025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规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度执行。全面对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油气管道保护、节能审查、粮食流通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格执行既定的执法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从检查立案到结果公示的各环节均依法依规、全程留痕。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委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期,重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和实操演练。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执法证件审验和换发工作。三是开展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粮食监管执法检查,确保粮食安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服务中心多次到粮食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企业面对面讲解新政策,对企业粮食质量和粮食安全生产进行指导检查,弥补了我市粮食领域执法监管的空白。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开展深度融合。依托委内宣传平台,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和典型案例;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累计开展专题普法2场,拓宽了普法的宣传范围。
(六)落实保障措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顶层设计与调度落实。印发《禹州市打造“禹您携手·共商共赢”品牌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禹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5-2027年)》,调整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明确了提升涉企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对264项省监测数据统一调度,台账管理未达许昌最优指标,督促19个牵头单位对接,推动省“1+3”方案县市区任务落地。二是服务质效提升。推行“胖东来式”服务,实施“6433”工程覆盖6大领域。深化“万人助万企”工作机制,210名科级干部分包244家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学查改·以企观政”领导走访活动,组织46名帮企干部走访387家企业解决119个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市政府常务会第一议题,督促各单位年内至少一次主题宣传。三是规范涉企执法。扫码入企赋码23331家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局完成52个联合抽查计划、159项任务、检查255家并公示。四是部门联动与品牌打造。打造“禹州市房产超市”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入选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第一批)。打造“法治保障钧瓷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各负其责,为钧瓷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注重以用促建,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持续将城市信用建设作为支撑“放管服”改革、服务和改善民生成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推动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双轮驱动,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对照国家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中反馈问题,对高频失信行为企业占比高等问题进行整改提升。11月份,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综合监测排名第82位,位居全省第4位。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的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仍停留在一般性层面,未能深入把握法规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在面临项目审批中的复杂法律问题、能源管理中的新兴监管要求等具体业务场景时,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研判、依法妥善处理的能力尚显不足,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受限于行政编制人员数量,目前实际在岗并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仅有4名,且分散配置于不同业务股室,未能形成集中统一的执法力量。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知识背景较为薄弱,在执法理论体系的系统学习和理解上存在一定短板,导致行政执法实践的专业支撑尚显不足。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努力克服不足,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在深化法治学习实效上下功夫。打破“单一学法规”模式,紧扣年度重大项目管理、营商环境优化、能源安全保障等重点任务,组织“业务+法治”融合式研讨,推动法律知识与核心工作深度衔接;每季度聚焦发改领域典型案例或高频风险点,召开“案例剖析会”,由业务骨干结合实操经验、法律顾问结合法律依据共同解读,引导干部在具体工作场景中掌握法律适用方法。
(二)在做实法治教育宣传上出实招。严格落实委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重点,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提升班子成员法律意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机关管理向法治化、现代化转型;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节能监察、粮食流通监管等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宣讲会、企业走访指导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确保发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法治宣传覆盖率达标。
(三)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依托机关集体学习、个人自主学习等多元载体,常态化开展全员法治学习,将法治学习与业务深度融合,逐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聚焦一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解读、执法流程规范等专项培训,结合模拟执法、案例研讨等实操训练,同步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行为规范、作风过硬的专业化发改执法队伍。
(四)在健全执法监督考核上见真章。进一步拓宽执法监督渠道,通过公开执法流程、设立意见反馈窗口、定期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与企业监督,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扩大其在行政决策、执法方案制定、涉法争议处理等事务中的参与范围,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禹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发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