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方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5年,方岗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许昌市委、禹州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禹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方岗镇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基层工作水平提升年”为抓手,聚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6项;2025年,宣传法律法规3场,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宣传活动1场,覆盖群众2000余名,有效推动全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2025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8件,其中口头调解152件,书面登记调解6件,教育转化多年老访户4人,调解率100%,成功率98%以上,有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全镇没有一起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全镇电信诈骗、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较2024年明显降低,全镇“三零”村达标率91.6%,“三零”企事业单位达标率100%。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62件,办结率100%。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成效显著。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压实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全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法律法规,带头出庭应诉、带头讲法治课,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年度绩效考核、村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占比不低于10%,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加强队伍建设。组织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6次,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人数达700余人次;选派12名执法骨干参加禹州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名,为镇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20余条,提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行政决策,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涉及全镇发展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政策制定等事项,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公示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年征求意见100余条;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3次,开展风险评估4次,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强化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镇党委、政府会议讨论。2025年,共对镇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开展合法性审查15件,提出修改意见8条,审查通过率100%。
        3.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方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重点公开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责任,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全年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效能
        1.承接执法权限。严格落实河南省乡镇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要求,全面承接29项下放行政处罚权,涵盖占道经营、消防通道占用、电动车违规充电、农村环境卫生等群众关切领域。制定《方岗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主体、权限、流程和责任,建立执法台账,规范执法文书,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管得好、用得规范”。
        2.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两个抓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坚持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劝导、警示、告诫等方式,全年实施柔性执法30余次,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3.强化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镇纪委、党政办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企业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2次,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改问题5项,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4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法治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2.建设法治阵地。整合镇文化广场、村文化大院等资源,打造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文化长廊2条、法治宣传栏20个,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日常休闲场景;依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立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30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让法治文化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3.聚焦重点人群。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职工、信访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在镇中心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次,覆盖学生800余人;为老年人开展防诈骗、赡养维权等法治宣传5次;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法治培训3次,提升重点人群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镇调解中心+村调解室+网格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24名,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2.化解重点矛盾。聚焦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信访积案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58件,成功化解152件,化解率98%以上。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专班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做好法律服务。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整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有效的解答了群众面临的法律问题。
        (六)聚焦中心工作,法治护航发展大局
        1.护航乡村振兴。将法治思维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农村法治宣传10余次,化解涉农矛盾纠纷32件,为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2.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法治服务专项行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12次,解答企业法律问题20余个,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无事不扰”监管模式,减少不必要执法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保障民生福祉。依法推进民生保障工作,规范低保、医保、养老等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办理标准和程序,确保民生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法治监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0余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方岗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不够高;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加强;三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四是基层法治建设保障不足,经费、人员、阵地等保障力度与工作需求仍有差距;五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精细化水平不够,部分疑难复杂矛盾化解难度较大,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方岗镇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持续攻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法治建设领导力。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法治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和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基层治理;聚焦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开展常态化排查化解,着力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五)强化保障支撑,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宣传、执法装备、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执法、调解、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法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完善基层法治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