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高度
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次。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思维能力
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和业务轮训,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8名,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得到夯实。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法治建设力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和结果。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文书格式,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和流程,全年对27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四)强化基金监管,保障法治建设效度
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日常稽核、线索核查等手段,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监管网。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了有力震慑。截至2025年11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55家,约谈138家,暂停医保协议18家,解除医保协议49家,行政处罚27起,追回拒付510.44万元,行政罚款101.22万元。
(五)加强普法宣传,拓展法治建设广度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8期“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培训会”,分别组织57家定点医疗机构、32家定点零售药店现场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并通报剖析一批典型案例。二是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两定”、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六进”宣传活动,组织全市42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药都禹州岐黄中医药文化夜市”等活动,设立政策咨询点,向群众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讲解医保惠民政策。四是充分利用“禹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以案释法信息,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优化服务流程,彰显医保服务温度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医保经办服务改革。一是进一步改进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复审抽查范围,将慢性病申办时限12个工作日缩短到目前的2.6个工作日,复审抽审的年龄由75岁(含75岁)调整为70岁以下(含70岁)。二是实行“长处方”制度,我市25种慢性病门诊处方有效期由原来的1个月调整延长为12周。三是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由原来发放到单位账户优化为可以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有待深化。部分工作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维惯性,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面对法律法规快速更新和骗保手段日益隐蔽复杂的挑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三)智慧监管水平有待提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非现场、智能化监管的能力不足,数字化执法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水平有待提高。
(四)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宣传形式有时较为传统,针对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推动法治要求贯穿医保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以案释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系统性、实战化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智能监管效能。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与协同,提升非现场监管、精准监管能力。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合规指导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与公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构筑全社会共同守护医保基金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