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高污染燃料污染治理成果,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组织对全市高污染燃禁燃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初步形成《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 贾战坡 0374-6066313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yuzhoudqb@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