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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3年征兵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7日上午,禹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征兵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征兵工作具体安排和征兵有关政策。市人武部上校部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张新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文超,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伟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志强参加发布。

市人武部上校部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张新民介绍2023年征兵工作的有关情况和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我市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做好征兵工作直接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与主权统一、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一、时间安排

上半年征集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结束。下半年征集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结束。上半年和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2022年12月1日至2月10日18时、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二、基本条件

突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征集,以大学生为重点对象,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基本流程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报名应征,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四、激励政策

(一)学业保障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入伍作为实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毕业班毕业安排。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考研专项优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优待

(7)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8)评优评先表彰。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考入军校(含军士学校)、直接提干、晋升军士的,在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

(9)生活费补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助。

(10)协议义务履行。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含企业委托培养)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服义务兵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

(11)津贴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三)部队发展

(12)成长为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部队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直接选改军士。大学毕业生首次授子军士军衔时,根据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在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就读年数和以往服役年限之和确定军衔级别。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代秀的,服役满1年,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13)成长为军官。①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入军队院校学习。②直接提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③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选拔,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征兵工作政策性强,各地配套政策各不相同,遇有问题可先向市、镇两级咨询,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再逐级向上咨询反映。适龄青年和家长可拨打0374——2971708进行咨询。

记者问:

征兵政治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公安机关每年都会为之付出很多辛勤和汗水。请问公安局怎么安排部署征兵政治考核的,目前都做了哪些准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文超:

一、严格政策业务培训。按照职责任务对全局参与政治考核的民警进行集中政策和业务培训,让每名民警都能熟悉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政治考核的程序、方法、内容,当好“明白人”。

二、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局属各单位职责,严格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政治考核程序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工作,以应征青年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为考核重点,通过系统比对、实地走访、协查函调等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坚决杜绝应征青年“带病”入伍。

三、强化纪律意识。各派出所所长签订《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承诺书》,参与政治考核的民警签订《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责任书》,并明令要求所有参与政治考核人员不得擅自放宽或增加政治考核条件、降低或抬高政治考核标准;不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不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考核结论;不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坚守廉洁征兵底线。欢迎媒体没有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记者问:

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顺利完成征兵任务,学历审核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如何做好应征青年的学历审核工作?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志强:

征兵工作中,教体局在学历考核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大学新生等应征青年的学历状况。市教体局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输送优质兵源的重点,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措施上严格到位,在把关上严格标准要求。为做好今年征兵学历审核工作,教体局专门召开了班子会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并召开了相关学校和股室专题会议,对征兵学历审核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凡是涉及征兵的政审、证明、证书,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把关,防止把不符合条件和思想表现不好的青年送到部队,切实提高兵员质量。

按照上级征兵工作要求,结合禹州市实际,我们已经制定了2023年征兵学历审核标准流程要求。具体流程为:由应征青年提供毕业证书、学校学籍证明、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教体局指派专人对申报对象学历材料依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查询系统”“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网站,对相关学历材料进行逐一比对审核,严格按照标准做出认定,确保学历审核真实率达到100%。

记者问:

在征兵工作中,体检与学历审查、政治考核同等重要,决定适龄青年是否顺利应征。卫健部门如何把好体检关?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伟强:

征兵体检是整个征兵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切实做好征兵体检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我们卫生健康部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多年来,在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卫生健康部门和市人武部等单位共同合作,扎实推进征兵体检工作,工作中我们既能严格把握好检验标准,不放过一个不合格的应征人员,又能结合各个检验项目的特殊性,做到了提前宣教告知、事后总结提高,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每年度征兵检验工作。

今年的春季征兵工作,我们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省、许昌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我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禹州市人民医院,采取专人把守、设置警戒线、安装屏蔽设备等措施,组建规范、合格的征兵体检站。我们在2022年秋季征兵体检医务人员的基础上,优化选择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征兵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参加本次体检工作。同时,我们加强对征兵体检的业务培训,每位体检医生都能熟练掌握体检科目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做到精益求精。在此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体检、谁结论,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守征兵体检工作程序,把好病史调查和目测关、身体检查关、化验检查关、复查关等四道“关口”,在整个体检过程中,纪检监察、行风监督等人员全程参与,确保体检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进行。

记者问:

现役军人家庭享受什么优待政策?退役军人在就业方面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有:

一、现役军人家庭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1.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我市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年22219元(今年待省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之后,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测算今年的标准)。

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3.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4.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5.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2万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万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千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千元。对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及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由许昌市领导送达;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由禹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人武部主要领导送达;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由禹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武部有关领导送达。

二、退役军人在就业方面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分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有:

①由地方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 1000 元。

②教育培训方面。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含)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③促进就业方面。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④扶持创业方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