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3-11-10 2023-11-10 09:52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1-10 09:5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手续时,家长要写延缓入学申请书,具体说明需要延缓入学的原因、起止时间,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及孩子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