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分为:
1.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小学学生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625元,非寄宿初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750元。
2.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风险未消除脱贫不稳定家庭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二、2025年政策落实情况:
2025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100人次,资助资金884.65125万元。
1.春季学期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048人次,资助资金468.59125万元(生活费7114人,391.23125万元;省定营养改善计划1934人,77.36万元)。资助资金已于2025年9月2日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成功至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社保中。
2.秋季学期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052人次,资助资金416.06万元(生活费6438人,351.5万元;省定营养改善计划1614人,64.56万元)。资金申请已报财政局且已导入一卡通建立发放批次,等待财政拨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