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2-11-01 2022-11-01 14:55

关于评选许昌市、禹州市中小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1 14: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表彰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德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健康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规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评选2020--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在籍学生和学生干部(各年级分配比例要适当)。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包括禹州市级办学管理合格学校以上的学校或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所有班级。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禹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努力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6.必须是在籍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承担班级、学校管理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乐于奉献,承担的管理工作出色、有效。

(二)禹州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先进班集体所在学校必须是禹州市办学管理合格学校以上的学校或省市级示范性高中。

2.学校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做到人人皆知。班委会、团支部或少先队等组织健全,各司其职,能起到班主任的助手作用。

3.班主任职业道德好,履行岗位职责成绩显著。社会及家长满意度高,本年度内未出现班级管理投诉事件。

4.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规范》,能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勤奋、守纪的班风和求知、善学的学风。课堂安静、学生学习认真踏实,按时完成作业,各科成绩平均分在学校居于领先地位。班级在集会、做操、外出、课间活动中纪律良好,表现突出,获得过学校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奖(有证书)。

5.班级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6.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和主题班会三次以上。

7.重视学生文体活动。体育课没有不及格成绩(残疾、因病除外),达标率90%以上。认真上好两操、一课,积极组织参加阳光大课间活动,学生近视率明显下降。班级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获过奖励(有证书)。 

8.班级内务搞得好,教室卫生保持清洁,教学和清扫用具放置整齐,室内布置得当,教室门窗、墙面、桌、椅干净整洁。分包卫生区经常保持整洁,班级卫生在学校评比中获过奖励(有证书)。

9.能积极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驱赶、变相驱赶学生现象发生,无乱收费行为,无校外办班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其它严重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

10.班级学生辍学率低于上级要求,小学班级辍学率为0,初中班级辍学率不高于1%,高中班级辍学率不高于2%。

(三)申报许昌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必须是禹州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

申报许昌市先进班集体所在学校必须是禹州市办学管理规范学校以上的学校或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申报许昌市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老师,必须获得过乡镇(街道)、市直学校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奖(有证书)。

四、评选办法

1.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参照评选条件,由班级评选,学校审核,逐级推荐上报。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学校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集体评议审定出先进班级,上报到教育党总支,由教育党总支进行评选后,推出市级的先进班集体,连同参评材料(一式1份,1500字左右)上报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许昌市教育局将组织申报许昌市先进班级的班主任进行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13日下午3:00(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后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先进班集体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考试成绩和材料评审结果,择优表彰。)

各乡镇(街道)请于4月9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到yzsjtj0078@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到普教科220房间。

五、评选要求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接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予以公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并把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公布,公示期一周。并对学校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要严格把关审核,对违反评选规定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严肃查处。

六、评选时间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于4月9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含纸质报表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220房间。逾期未报者,按弃权处理。

 

附件:

1.2020--2021年度许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1年禹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禹州市普通初、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禹州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禹州市普通初、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禹州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7.许昌市普通初、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8.许昌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9.许昌市普通初、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10.许昌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关于评选许昌市、禹州市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