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和身心特点,合理规划并有序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与训练,如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今年以来230多所学校举行单项或综合运动会,不断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热情,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
2.鼓励学校发展校园足球、篮球等特色体育项目,完善相关课程体系和训练机制,钧台中心校和二高在许昌市“曙光杯”“晨光杯”赛事中分别取得第五和第六名的优异成绩,提高了学校体育竞技水平。5月份成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联合体育部门在10月下旬成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足球运动会等,不断激发全市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热情,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中小学生坚韧不拔、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体育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熏陶作用。组队参加许昌市第二十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团体第七名、初中组第十名。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展两小时综合体育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25〕26号)精神,秋季学期开学后,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并纳入课表,不得挤占。高质量实施每天两个大课间、每个大课间30分钟,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确保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不断提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优良率,确保近视率、肥胖率显著下降,持续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同时,要求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课间15分钟的要求,充分利用课间休息时间,积极开展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