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2-11-01 2022-11-01 21:25

禹州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说明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1 2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义务教育省定营养餐定义

义务教育营养餐是指《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规定的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范围为全省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的享受脱贫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贫困家庭的学生。

二、义务教育省定营养餐认定程序

2022年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资助对象认定依据主要为禹州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库,义务教育阶段各个学校将学生学籍信息和乡村振兴局数据库对比,筛选出应该享受政策学生信息,由学校核对无误后,进行校园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信息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将全市数据汇总后,核查社保卡信息和身份证号信息,无误后将资助学生信息统一导入一卡通系统,报送到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助资金至学生本人社保卡。

三、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发放

2022年义务教育营养餐共资助6534人,资助总资金216.36万元。其中春季共认定资助对象3694人(小学2146人,85.84万元;初中1548人,61.92万元),资助资金147.76万元,春季资助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发放。秋季共认定资助对象2840人,(小学1575人,63万;初中1265,50.6万元),资助资金113.6万元,信息已导入一卡通系统,等市财政局审核后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