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公安局 县级
2022-11-01 2024-02-29 16:12

变更姓名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2-29 16: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变更姓名


办理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
2、公民的姓名用字要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3、不属于“正在服刑、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它不宜变更”等五种情形的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1. 韩城中心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滨河路中段457号,电话0374-8084080

2. 磨街派出所:地址: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幸福路1号,电话0374-8339110

3. 褚河派出所:地址:禹州市褚河镇褚河大道55号,电话:0374--8660110

4. 古城派出所:地址:禹州市古城镇古城路口西50米路北,电话:0374-8622110

5. 方山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方山镇方山村三八厂。电话号码:0374—8866110

6. 范坡派出所:地地:禹州市范坡镇范坡村钧阳大道西段,电话:0374—7033110

7. 顺店派出所:地址:禹州市顺店镇顺东村镇政府斜对面,电话:0374-8651666

8. 文殊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文殊镇政府院内,电话:0374-8791110

9. 浅井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浅井镇浅井镇政府向西300米,电话:0374-8751110

10. 郭连派出所:地址 禹州市郭连镇郭嘉大道46号,电话 0374—8722057

11. 东城派出所:地址:滨河大道中段149号,电话:0374-8167836

12. 神垕派出所:地址:禹州市神垕镇东大社区文昌阁路263号,电话:0374-8133110

13. 火龙派出所:地址禹州市火龙镇龙岗电厂1号路路西150米,电话0374-8086401

14. 朱阁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朱阁镇毛石线与008县道交叉口西150米,电话0374-8120110

15. 花石派出所:地址:禹州市花石镇政府院内,电话:0374-8771110

16. 方岗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方岗镇政府广场西侧,电话0374-8250110

17. 小吕派出所 :禹州市小吕镇政府南500米路西,电话0374-8801020

18. 鸿畅派出所:地址禹州市鸿畅镇柏桥村委会东100米,电话0374—8084551

19. 鸠山派出所:地址:禹州市鸠山镇犁辕北路98号,电话:0374—8811567

20. 钧台中心派出所:地址禹州市逍遥路城管局对面,电话0374-8613759

21. 山货派出所:禹州市山货乡楼陈村,电话0374-7039110

22. 苌庄派出所:禹州市苌庄镇325省道西50米0374-8761158

23. 无梁派出所:禹州市无梁镇无梁村,电话0374-8742567

24. 三峰派出所:禹州市梁北镇三峰山平禹大道东段,电话0374-2073110

25. 张得派出所:禹州市张得镇三峰路2号 电话 0374-8681110

26. 夏都中心派出所:禹州市阳翟大道91号  电话0374-7398878

27.城东新区派出所:禹州市东商贸9号街中街,电话0374-811111110

28.城西派出所:禹州市轩辕路与行政北路交叉口创业大厦  18839905005

29.梁北派出所:禹州市梁北镇商贸街3号 电话0374-810011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1、对14周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双方共同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

2、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双方共同到派出所户籍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声明变更人不属于五种情形人员,户政窗口受理后,应转交社区民警通过查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系统(必要时可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有不应变更姓名情形的,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3、对18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到派出所户籍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声明不属于五种情形人员,派出所户籍民警首先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核实该人不属于被执行人后予以受理,并转交社区民警通过查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系统(必要时可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有不应变更姓名情形的,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