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4 2025-11-04 15:47

社保卡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1-04 15: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社会保障卡申领

(一)基本规定

1.个人申请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卡服务网点办理。

2.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当地任一家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其社保卡的服务银行。

3.申请人前往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申请业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符合社保卡制卡标准(白底正面免冠,大小5--100K,像素358*441)的近期电子相片(本省居民可采用公安库户籍照片,也可自行准备;具备人像采集能力的卡服务网点可直接采集);

4.申请人在卡服务网点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附件1)时,需按照填写要求填报所有必填项,并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5.卡服务网点在受理个人新卡申请业务时,具备即制卡能力的可即时制卡,不具备即制卡能力的可按集中制卡模式为申请人办理,也可引导申请人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等待省厅集中制卡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或人社服务热线 12333 查询办卡进度。

6.通过社保卡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办理。

7.港澳台居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华侨、外国人目前只能通过卡服务网点申办社保卡,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应与其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一致。

(二)操作流程

1.经办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收取个人电子相片及《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

2.即制卡网点的经办人员可在卡管系统“社保卡申请-个人申请-新增申请”中,录入个人申请资料,参照本规程“第十四条”的操作流程为申请人即时制卡。

3.不具备即制卡能力的卡服务网点,经办人员可在卡管系统“社保卡申请-个人申请-新增申请”中,录入个人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经办人员向申请人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单。制卡完成后,申请人可凭回执单在业务受理网点领卡。

4.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的,经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补正后方可现场受理;经卡管系统校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经办人员应详细告知申请人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