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8-28 2023-08-28 16:28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8-28 16: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业务名称: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二、实施主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事项设置依据:

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6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6. 1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1)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2)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除外。    

四、申请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1份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建筑物产权证明、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届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

7、土地估价报告或成交确认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374-2076897

    九、投诉电话:

    0374—2076789

    十、结果领取方式: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现场领取

十一、办理地址:

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专区21号窗口;

    十二、乘车路线:

    市里乘坐6路、18路、23路、29路到人民政府站下车即到。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