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3)12-09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王遂安;坐落于夏都办槐荫街(现夏都办迎宾西路181附7号),因个人放弃使用权,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