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禹州市钧台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3)12-0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郭殿臣;坐落于公栈街南侧,因土地使用权已发生转移,申请注销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禹州市钧台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