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禹州市钧台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6)12-035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葛国保;坐落于三峰路东段南侧(现钧台办兴盛街13号),因土地使用权已发生转移,申请注销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禹州市钧台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