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5)第12-03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芦子敬,坐落于南关居委会通明寺(现坐落地址夏都办通商巷92号西侧路北),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