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1996)第12-15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禹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坐落于体育路南段西侧(现坐落地址夏都办颍河大街40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