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集用(1995)第12-17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冀秀华,坐落于南关六组(现坐落地址夏都办远航路98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