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1999)第12-11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徐晓, 坐落于吕梁路中段东侧(现坐落地址夏都办华夏大道319附5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