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7)第12-0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田艳艳,坐落于夏都办御史坊村山林南街(现坐落地址夏都办山林南街142号),禹国用(2007)第12-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孙建国,坐落于夏都办御史坊村山林南街(现坐落地址夏都办山林南街142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