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韩城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5)第12-07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王书敏,禹国用(2005)第12-07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姜广松,禹国用(2005)第12-078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詹桂荣,坐落于韩城办西街村十二组(现韩城办滨河大道西段232号宇航花都小区3栋),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韩城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