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
禹国用(2007)第12-061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肖邦杰,坐落于夏都路西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
禹国用(2007)第12-057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赵淑芳,坐落于夏都路西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
禹国用(2007)第12-06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任保生,坐落于夏都路南段(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
禹国用(2007)第12-06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任保伟,坐落于吉祥胡同北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
禹国用(2007)第12-06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王春红,坐落于吉祥胡同北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
禹国用(2007)第12-057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张春华,坐落于吉祥胡同北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夏都路252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