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06)第12-046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赵长建, 坐落于夏都办颍河大街东侧(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新村巷7号),因使用权人和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