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禹国用(2014)第12-01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李敬龙, 坐落于禹州市吉祥胡同62号(现坐落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吉祥胡同100号),因使用权人发生变化,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夏都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