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水利局 县级
2025-11-17 2025-11-17 15:42

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pdf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1-17 15: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我市河湖生态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统筹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流域级幸福河湖。2025-2030年,全市至少建成 1 条(段)许昌市级、5 条(段)县级幸福河湖。到“十五五”末,禹王湖建成许昌市级幸福河湖,南河水库、吴河水库、逍遥观水库、龙头水库、龙尾水库等湖(库)建成县级幸福河湖,全市幸福河湖建设数量累计不低于8条(段)。

二、优先建设幸福母亲河。持续开展幸福母亲河建设与保护,巩固颍河禹州城区段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成效。积极谋划实施颍河(禹州段)治理工程,强化河道清淤疏浚和岸坡防护,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恢复岸坡生态功能,将颍河建成兼具防洪与生态效益的幸福母亲河。

三、全面开展富民河湖探索。优化河湖资源配置,以巩固提升颍河水利风景区品质为重点,挖掘河湖流域生态价值,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水产品、文旅、康养、体育、特色种植、绿色产业等业态,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打造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和优质服务业体系,带动沿线人民群众就近致富,以幸福河湖建设助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幸福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幸福河湖后期管理,对我市已发布的幸福河湖每三年抽查复核一次。进一步加强颍河城区段省级幸福河湖日常管护,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提升河湖管理现代化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母亲河复苏、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宣传活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本地样板,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按照许昌市及我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作用,各级河湖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河长办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