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方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30 2024-03-27 20:35

死亡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27 20: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