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方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30 2024-03-27 20:35

死亡注销户口(正常死亡)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27 20: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