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