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03-09 20:07

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3-09 20: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最低生活保障的类型有几种?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目前按户籍(农业或城镇)进行分类,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两种类型。


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有哪些?

户籍状况(农业或城镇)、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即低保线),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标准的,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有什么特殊规定?

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其供养人申请,可单独纳入城乡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经残联鉴定并发放1-2级残疾证的残疾对象。


我市现行的低保标准(低保线)是多少?

20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0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为490元/月/人,以后每年按一定比例逐年提高。


如何申请办理城乡低保(办理程序)?

低保审核审批需履行“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等六个程序。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审核。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办)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填写《郑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经评议,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郑州市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所长签字盖章。

4.审批。县民政部门对乡镇(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要签字盖章。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5.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公示在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县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批后应在村内长期公示。

6.发放。要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城乡低保金按月发放。


如何核查申请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新申请低保的家庭,通过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核查系统,由市民政、公安、人社、住建、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查,为低保审核认定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已享受低保的家庭,也要定期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核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不配合调查的,应暂缓低保审核审批或暂停低保金发放。


申请办理城乡低保所需材料有哪些?

1.个人申请(签字、手印),一式两份。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即可。

4.学生出具学生证明两份(证明上需要班主任签字,联系方式)

5.因残的需要出具残疾证复印件两份。

6.因病的需要出具近三个月县级以上的病例诊断证明。

7.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8.村委出具的会议记录及公示照片各两份,以上材料要填写真实、规范,字迹要清晰、数字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不得有字迹潦草、涂改、损坏等现象。


不能享受低保的13种情形

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弄虚作假的;

2.拒绝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3.家庭成员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

4.家庭成员中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5.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拒绝劳动使其承包管理的田地、山林、水塘等被撂荒的(因外出打工、经商而转包他人的除外)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6.有高额价值收藏、买卖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馈赠、礼金支出的;平时穿戴具有较高经济价值首饰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7.申请人及具有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大型农机具的;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近一年内装修现有住宅的;拥有一定经济价值、可租赁的闲置住房的;拥有两套(含)及以上房产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在市区拥有房产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8.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单件价值在800元以上)家用电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建设或非拆迁原因购买住房、近一年内装修现有住宅;拥有具备一定经济价值、可租赁的闲置住房的。

9.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正处于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0.申请人的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1.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半年内连续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有正常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银行存款除以12,再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口,高于低保标准的;

13.户口在本市,实际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

14.经市、县(市)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