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 市级
2026-04-24 2026-04-24 17:46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4-24 17: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拟通过该医疗机构变更,现将拟变更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必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联系电话:8883377。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变更项目

变更后登记事项

审批结论

1

禹州市磨街乡玉泉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

周金洋

同意

 

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