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现将拟备案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必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联系电话:888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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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证号 |
医疗机构地址 |
机构级别、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审批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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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禹州市一品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口腔诊所 |
MA9KFDBN741108117D2202 |
禹州市钧台街道颖北大道东段北侧铂金翰107号 |
口腔诊部 |
无 |
彭克龙 |
口腔科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无 |
(禹)医广【2026】第04-23-07号 |
同意 |
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