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许昌市2025年12月份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参保单位:按照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许昌市2025年12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即日起开始报名,现将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原病退鉴定政策执行)。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三、申报受理1.市直:职工及用人单位直接到市民之家窗口申报;报名窗口地点:许昌市民之家(科技广场东侧)一楼A区111窗口。2.各县(市、区):职工及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经初审后,符合报名要求的,由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社局自行安排并对外公布。四、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再收取鉴定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鉴定的,收取每人次200元鉴定费。集中体检当日,如经过鉴定专家诊断需要现场检查检验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组织鉴定的医院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五、咨询方式许昌市 2968078(市直报名窗口)2626001(市劳鉴办)禹州市 8279816长葛市 6181566鄢陵县 7167720襄城县 8398596魏都区 5056265建安区 5139190点击附件下载劳动能力鉴定表自行打印(A3双面打印),或报名期间到大厅窗口领取。附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非因公).pdf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5年12月1日请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来源: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