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内自费2000元以上按50%救助(3400封顶),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内自费3000元以上救助30%(3400封顶),低保户年度内自费5000元以上救助20%,其他家庭困难的年度内自费10000元以上救助10%。
救助金额17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救助金额1700元以上的报市民政局审批。
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最高救助金额不得超过3400元。如有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