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2024-09-24 09:44

范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9-24 09:44  阅读次数: 38】【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0日,范坡镇群众王某,来到范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向调解员彭晓龙道谢,以表示圆满处理其纠纷的感激之情。
    王某是范坡镇圈刘村群众,今年七月的一天,范坡镇的赵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时不慎撞伤了步行的王某,当地卫生院经诊断,王某右腿小腿骨裂,右脚踝扭伤。当事双方一直无法就赔偿金问题达成协议。无奈之下,他们到范坡公共法律服务站申请调解。
    专职调解员彭晓龙热情接待了他们,经详细询问了解,得知王某受伤不轻,且后期治疗还需一定费用。考虑双方都是乡里乡亲,调解员采取以理释法、以情动人的方式调解,指出赵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驾驶不当导致王某受伤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向王某讲明本事故虽然赵某负全责,但其也不是故意为之,赵某年过七十,家庭条件一般,建议结合实际降低赔偿要求。
    在彭晓龙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除前期王某住院治疗花费之外,赵某再赔偿王某三千元。协议签订后,款项当场支付到位。 这起因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在多方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