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朱阁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10-27 16:37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机关事业单位)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7 16: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事项名称: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申请办理参保人员暂停养老待遇领取资格。

2. 适用对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三、办理材料:

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退休人员死亡, 暂不能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的,暂时办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2. 暂停原因为失踪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

3. 暂停原因为判刑收监的,提供司法部门提供的判决文书;

4. 暂停原因为其他的,请提供相关材料。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依申请人要求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81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12333 热线、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