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张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3-01 2024-03-01 11:28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01 1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办理工伤登记

2. 适用对象:统筹地区正常参保、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

三、办理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书》

2. 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

3. 工伤属交通事故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4. 新工伤批量报盘(电子版)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30日办结

六、结果送达:现场取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杨晓延 0374-8288576)

新工伤批量报盘表.docx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事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