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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统计局喜获“许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许文〔2019〕59号)文件,禹州市统计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1月获评许昌“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又获得的一项重要殊荣。

近年来,禹州市统计局以构建“和谐统计,文明统计”为目标,坚持硬件抓建设、软件抓管理、载体抓活动,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着力提升单位形象,大力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整体氛围,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升,为实现全市统计工作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在下步工作中,禹州市统计局将再接再厉,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继续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工作作风。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加倍努力工作,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为禹州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中走在前列做出统计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