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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交通事故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信息时间:2019-05-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推动禹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快速平息交通事故纠纷、构筑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市司法局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20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20名佼佼者从138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
2019年5月13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对首批录用的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磊向参训人员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把深化“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禹州”的重要载体,扎实做好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副局长谢广水做岗前纪律教育,强调专职人民调解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保持严明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建设平安禹州、法治禹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司法局基层工作业务科室围绕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卷宗制作等进行了全面讲解,并结合自身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调解经验,向受训人员传授了调解工作方法和心得,更好地帮助新录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能够尽快熟悉调解工作,进入工作状态。
培训结束,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要不断学习理解和掌握学到的这些调解工作经验和理论,为今后更好的做好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为禹州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光添彩。 
(审核:刘小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