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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寒冬已至,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易发期,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多策并举,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监测、重点场所管理、重点环节控制、重点措施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强化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自建自备冷库和第三方冷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监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的冷链食品做到“四不工作”(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有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不得入市),切断疫情输入途径。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冷库137家,建立动态台账,详细记录冷冻仓库仓储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宣传,提高防控意识。制作下发《致全市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积极指导冷链食品经营者规范采购冷链食品的渠道、包装、进货查验、贮存等情况管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热线,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人物并防。安排专人专班,坚持日反馈制,及时沟通,将市场主体排查情况及时通报疾控部门,全力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对冷链食品、环境、外包装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督促落实“豫冷链”,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积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豫冷链”,并如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进行赋码;同时,督促其落实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

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采购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预防性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防控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