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置
位于禹州市城东新区东南角,北临行政南路,南临华夏大道,西临规划道路,东临规划道路。
二、主要内容:
YZXC-08-02地块
红线内用地面积:63190.94㎡(94.79亩)
绿线内用地面积:54437.78㎡(81.66亩)
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
容积率: < 3.5
建筑限高: < 90米
建筑密度: < 30%
绿地率: ≥35%
出入口方向:北侧、南侧
机动车停车率:
居住≥1.0个车位/户(地面停车率不大于总户数的10%)
非机动车停车率:居住≥1.5个车位/户(充电设施>0.5个/户)
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便民店(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垃圾收集点。
道路绿线控制:北侧行政南路道路绿线控制为5米,西侧规划道路道路绿线控制为5米,南侧华夏大道道路绿线控制为15米,东侧规划道路道路绿线控制为8米。
建筑退距:西侧、东侧各退道路绿线大于等于10米,北侧退道路绿线大于等于15米,南侧退道路绿线大于等于20米,且满足退高压走廊导线边线大于等于10米且退让距离满足与相邻地块及现状建筑的日照、消防等间距要求。
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小于等于12米,次出入口小于等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
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禹州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该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2、道路交叉口切角处理须满足《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3、地块内的建筑物风格、高度及色彩应符合禹州市城东新区城市设计中该地块的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
4、地块在后期建设中要求百兆光纤入户。
5、充分考虑地块内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
6、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等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7、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
8、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9、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10、地下人防工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11、在下一步项目建设时应首先进行文物保护性发掘。
12、项目施工前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保证周边已有建筑的安全,不应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13、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提升稿) (许政办[2016]55号)。
14、所有指标的计算以绿线内用地面积为基数。
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1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规划局反馈。
咨询电话:0374—8136086 禹州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