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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颍北新区03-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规划局】【信息时间:2018-10-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位置

位于禹州市颍北新区,东侧为轩辕路,南侧为智慧大道,西侧为30米宽规划道路。

二、主要内容:

S红线内=63903.92㎡(95.86亩)

S绿线内=54849.74㎡(82.27亩)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5%

建筑限高:<60米

绿地率:≥35%

出入口:西侧、南侧

主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小于等于12米,次入口小于等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小于6米。

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便民店(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体育健身设施。

机动车停车率:居住≥1.0车位/户

(地上停车率不大于总户数的10%)

非机动车停车率:居住≥1.5车位/户(配建充电设施>0.5个/户)

道路绿线控制:轩辕路道路绿线控制为26米,30米宽西侧规划道路、智慧大道绿线控制为8米。

建筑退距:东侧退轩辕路道路绿线大于等于10米,西侧退规划道路绿线大于等于10米,南侧退智慧大道道路绿线大于等于10米,北侧退用地边界线大于等于15米,且退让距离应满足与相邻地块的日照、消防等间距要求。

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

1、沿轩辕路禁止设出入口、禁止设置商业。

2、建筑物的风格与色彩应符合颍北新区城市设计中该地块的建筑色彩及风貌要求。

3、严格按照禹州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该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

4、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

5、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等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6、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

7、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8、地下人防工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9、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10、项目开工前应进行文物保护性发掘。

11、项目施工前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保证周边已有建筑的安全,不应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12、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提升稿)(许政办[2016]55号)。

注:所有指标的计算以绿线内面积为基数。                                                                                                                                                                         

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1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规划局反馈。       

咨询电话:0374—8136086     禹州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