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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就医人员、工作人员和车辆出入通行办法的通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1-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第14号)


为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区域内就医人员、工作人员和涉及民生保障类及特种应急车辆出入通行的问题,根据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7号通告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就医人员、工作人员和车辆出入通行办法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中的病症患者

(一)就诊医院

1.禹州市中心医院为此类人员就诊医疗机构,凡此类人员门诊和住院患者可按照就诊流程至市中心医院就诊。

2.禹州市中医院为此类人员中发热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二)就诊流程

1.有就医需求的此类人员,需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提前联系市中心医院,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预约成功后,乡镇(街道)安排专用转运车实施“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乡镇(街道)安排专用转运车接回就诊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2.在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常规诊疗服务由驻地医务人员提供;需外出就诊的,由隔离点工作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联系市中心医院,进行预约及安排专用车辆接送,实行闭环管理。

3.凡需就诊的发热患者,需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提前联系市中医院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预约成功后,乡镇(街道)安排专用转运车实施“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乡镇(街道)安排专用转运车接回就诊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4.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中心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安排专用车辆接回。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根据实际需要陪同就医,由1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以外的病症患者

(一)就诊医院

1.此类人员到除市中心医院外的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2.禹州市人民医院为此类人员中发热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二)就诊流程

1.有外出就医需求的此类人员,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由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提前联系医疗机构预约,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及有关病情,预约成功后,由村(社区)开具就诊证明,网格卡口准予外出就医,患者凭就诊预约信息和村(社区)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可在就医必经区域内出入通行,就诊结束后向村(社区)报备,落实管控措施。

2.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相关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村(社区)派车接回。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1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三、正常上班的工作人员

1.凡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需持通行证,网格卡口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准予出入,持车辆通行证在工作必经区域内街道通行;

2.没有通行证的工作人员,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佩戴具有明显标志的袖章或马甲,网格卡口在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准予出入,人员可在上下班必经区域内街道通行;

3.着环卫服的环卫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区域网格卡口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准予出入通行;

4.凡涉水、电、暖、气、通讯等民生保障类工作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网格卡口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可在居住网格卡点、工作区域内出入通行;

5.着防护服的医护、消杀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区域内出入通行。

四、涉及民生保障类及特种应急车辆

1.凡核酸检测送检车辆、环卫垃圾清运车辆、防疫消杀车辆可在工作区域内出入通行;

2.消防车、120急救车、警车等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可在区域内出入通行;

3.涉水、电、暖、气、通讯等民生保障类特殊应急车辆,持车辆通行证可在区域内出入通行。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2年1月14日

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