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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禹州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2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商务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禹州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2022年8月3日,商务局召开班子会传达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召集党政办公室、人事股、市场运行调节股、服务贸易和资金管理股、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股、电子商务办公室、外资外经股、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商务稽查大队等牵头股室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初步安排。2022年8月5日,召集党政办公室等10个相关股室进行反馈意见研究分析,对反馈意见进行任务分解。2022年8月8日,召集分管负责同志和各股室负责人对整改方案初稿进行共同研究。2022年8月10日将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行初步汇总,集体讨论研究修订整改落实方案。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印发《禹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按照时间节点,先后七次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高整改成效和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8月份接到反馈问题之后坚持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首先进行第一议题学习,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2)落实涉企惠企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落实涉企惠企政策。协调财政部门在2022年8月23日为河南神龙发艺有限公司、禹州市渲和工艺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拨付2019年支持加工贸易承接转移项目补贴资金。协调财政部门在2022年8月26日为河南绿之舟园艺品股份有限公司拨付2020年第二批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补贴资金。帮助河南神龙发艺有限公司、河南绿之舟园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外贸企业申报2022年上半年已经实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出口信保项目专项补贴资金。帮助河南光大瓷业有限公司、河南绿之舟园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优质企业申报参加10月份在广州举办的第132届广交会,帮助企业拓市场、拿订单。

(3)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发放救助资金的商户进行进一步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2.履行商务职能职责不坚决

(1)职能职责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商务局职能职责,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细化,目前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已经制定下发。

(2)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优。

整改情况:明确重点发展链条。目前招商图谱已绘制,着力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

(3)落实市委“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商务指标有偏差。

整改情况:依托2022年我市被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契机,把县域商业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3.落实商务领域重点工作不扎实

(1)部分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承办企业继续为本地农村电商带头人、园区入驻企业、乡镇企业等群体提供办公区、直播间、会议室等硬件设施,注重提高指导孵化功能,一楼农特产品展厅免费提供寄存展示服务,定期反馈出库销售情况;督促承办企业要着实推进《利益联合机制》,积极支持电商企业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自产农产品,对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户,采取“电商+贫困户”模式帮助代销农特产品;指导示范县项目承办企业加强电商培训、宣传、招商入驻等工作。禹州电子商务孵化园,禹州电子商务创业园,以上项目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建设运营(禹州市电子孵化园,根据市政府分配用于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禹王广场电子商务园,由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建设运营。“两众创”: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由禹州市人社局负责,禹州众创空间,由禹州市科技中心负责。城乡高效配送产销对接项目、货运巴士项目:根据《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物流办(2020]5号)、《许昌市商务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许商务(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禹州市众康商贸有限公司产销对接、许昌市蔚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货运巴士出租为许昌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项目均已顺利通过许昌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审验收和许昌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符合许昌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条件,依据《许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物流标准化示范及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金[2021]34号)文件精神,申请城乡高效配送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冷链物流项目和禹州市公共配送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市县项目,与市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结合积极推进县域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争取城区物流园区早日动工建设投入使用。  

(2)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增强行业监管责任意识。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二手车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的问题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民生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采取班子成员分包企业机制,至少每月两次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企业负责人一道研究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市场形势,指导企业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助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听取党员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增强企业职工奉献意识和参与感,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抓好企业的发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发现的问题

5.“两个责任”压得不紧落得不实。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召开了党组会议,强化党组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责任,定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谈话活动,使党组织负责人自觉落实和承担起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专题研究谋划。

整改情况: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商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谈心谈话,从严从实加强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党支部书记专题汇报,党组书记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并以案警示,深化对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警醒认识,加强对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书记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涵、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3)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逐级衰减。

整改情况: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进一步改变局领导班子精神面貌,增强履职意识及能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开展;定期组织分管股(科)室的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制度规范,并听取廉政汇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严格督导检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开展;定期组织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制度规范,并听取廉政汇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由党政办公室会同人事股、机关纪委每季度对学习、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四风”问题和“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等,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结合全市“三浮”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让每位同志认真自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目前,每位同志都上交了自查报告,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年底考核。

6.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认识。局党组重点要求,加强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把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党组织,明确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事无巨细,心中有数,确保工作俯下身、沉下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真正使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抓基层党建的导向。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对基层党支部实行痕迹化管理,认真落实党组和各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结合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每季度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升其党务工作水平;建立“商务党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党建工作动态、关注各支部党建工作进展、互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促进全系统党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有效。

整改情况:局属各支部每季度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并向局党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局党组根据党支部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研究1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今年上半年,机关党委派人参加了基层企业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并提出要求。

7.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偏差  

(1)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把进人关,积极和市人事、编制部门结合,严格招录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报批、招录工作人员,合理补充工作人员。着力源头整治,按照编制、岗位设置、专业需求等严格控制,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用人标准和程序,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任用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合理配置人才结构。对重要岗位及时进行轮岗交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予以免职处理并建立人员台账。

(3)队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逐步清理整合工作人员混编混岗现象,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内设岗位,在政策范围内,向上级部门尽量争取行政编制,坚持人员到龄即退原则,在行政编制有所空缺限额内,及时与市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沟通协调,招录新工作人员,补充局股室人员力量,逐渐将事业编制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考招录公务员及市直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的考试,逐步清理整合混编混岗现象。

(四)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8.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9.成果运用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商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8279660;电子邮箱yzswjbgs2005@163.com。

 

 

中共禹州市商务局党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