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禹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学费定价听证会第一次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禹州市发改委近期将组织召开禹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学费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会名词解释

政府定价听证会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经营者代表等。

2.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暂拟定为20名。其中:消费者(学生家长)代表10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市政府相关部门4名(包括: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各推荐2名)、经营者代表2名。

3.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记者席2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学生家长)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由市发改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空缺名额由市发改委委托高中学校家委会或者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经营者参加人员,经相关组织(单位)推荐产生,并由市发改委邀请。

3.旁听席人员由市发改委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提出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新闻媒体需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到禹州市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报名参加(禹州市禹王大道党政综合大楼前楼566房间)。

联系人:张漪楠  电话:8279572

特此公告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