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市高中教育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弥补学科教师紧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依据《禹州市选调高中教师工作方案》,决定在选调3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到高中任教的基础上,进行选调递补。
一、递补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考试成绩与学科计划相结合原则,坚持择优递补原则。
二、递补对象
面向参加高中教师选调考试且成绩不低于40分的人员进行递补。
三、递补计划
拟选调递补教师48名(后附《禹州市选调高中教师递补计划》)。
四、递补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选调递补工作信息及相关事项。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二)人员确定。结合高中学校学科递补计划,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选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递补考察。递补人员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完备齐全等。对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同事、领导评价不高的不予选调。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递补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选调递补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递补聘用人员,报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选调递补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本次选调高中教师递补工作由中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80097、8880087
监督电话:0374-8880098
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