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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方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广大群众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举报方式向我局反映。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4-2076111,0374-2076277

电子信箱:yzybjjjg@163.com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655房间、678房间。

 

禹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