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禹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拧紧法治责任链条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年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5次,聚焦年度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关键议题,靶向破解权责划分、制度建设等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厚植法治思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年度学法计划,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5次。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推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以制度化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助力依法决策、依规履职。
(三)严抓述法督察。采用“书面述法”与“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全市26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2个党政部门及团体递交述法报告110余份。加强法治督察与市委常规巡察的协作联动,对市财政局等18个单位开展法治专项检查,以精准监督、闭环整改推动法治监督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聚焦政务服务改革,将政务服务事项调整至2421项,实现“应进必进”。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型升级,全年累计办理业务15181件。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972条,依法办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事项67件。
(二)赋能市场主体活力。推行“胖东来式”服务,实施“6433”工程,升级政务营商双环境。聚焦惠企服务平台建设,录入惠企政策1916件,惠企利企红利加速释放。推行扫码入企,实时监测入企检查,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导2家企业完成质押融资,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三)凝聚多方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9件,政协委员提案171件。积极构建“好差评”“找茬”窗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同的多元评价体系,全年汇聚有效评价数据51684条,评价覆盖事项与部门覆盖率均达100%,以社会监督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三、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筑牢依法决策根基
(一)明晰履职事项清单。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完成26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修订。经多级审议后,梳理公布三类事项7712项,为基层依法履职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二)坚持依法决策程序。全面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累计审核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完善。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许昌市政府和禹州市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75件,其中继续有效126件,决定失效49件。
四、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行政执法运行。统筹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下放,全市26个乡镇(街道)顺利承接29项行政处罚权,基层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启用电子执法证,全市1199个执法证件换发完成,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96卷,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二)严格涉企执法监管。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工作,公开55家执法主体资格名单及投诉举报方式,受理投诉5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调查函。
(三)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许昌市“许证闹钟”服务落地见效,面向全市各相关部门征集第二批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及目录。经梳理汇总,7家单位提报12项到期提醒事项,惠及企业和个体户1085个。
五、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行政复议高效运转。聚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职能整合,推进权责集中统一,平稳完成复议应诉职能划转承接。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8件,审结155件,审结率达92.26%;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40件,占比25.81%。
(二)府院联动化解争议。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应诉率达100%。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扎实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沟通研判会议,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显著增强。
(三)建强阵地源头解纷。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09个,配备人民调解员2955名,实施村(社区)挂联调解机制,有效整合基层治理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思想实效转化不足,一些部门主观能动性欠缺,未能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法治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现有队伍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三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仍需加强,多元化解机制衔接联动不紧密。
下一步,将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提升法治素养;选优配齐法律专业人才,打造政治过硬、素养精湛、业务娴熟的法治人才队伍;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力量,推行“人民调解前置、行政调解跟进、司法调解兜底”的衔接模式,提升化解协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