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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禹州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8-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城乡动物检疫站:

为做好我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禹州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3日



禹州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聚焦肉牛、肉羊、奶牛等草食牲畜优势产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扶持饲草料收贮主体,扩大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收贮利用规模,构建粮草兼顾、农牧循环的产业格局,实现养殖业提质、种植业增效、农户增收共赢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禹州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1.以养定种,产销对接。根据草食家畜存栏量测算饲草需求,合理确定收贮任务,做到饲草产得出、用得上,杜绝盲目种植。

2.种养结合,优先订单。优先支持养殖场土地流转自种、主体和农户签订饲草种植订单的模式,推动种养紧密联结。

3.公开公平,先贮后补。实行自愿申报、公示公开、先实施后补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4.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打造示范片区、示范主体,以点带面,推广标准化青贮技术。

(三)项目目标任务

全市“粮改饲”项目全株玉米种植面积达到0.9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饲草料2.3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禹州市行政区域内。

(二)补助对象

以实际收储量为依据,对青贮量达到300吨以上的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贴。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9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6﹞40号)要求,下达禹州市项目资金138万元。禹州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以最后核查验收的实际青贮数量确定补助标准,全株青贮补贴每吨不超过60元。

(四)质量和计算标准

1.全株青贮玉米的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为全株青贮玉米机械切碎,切碎长度2—3厘米;饲料颜色呈绿色、黄绿色或黄褐色,含有碎玉米粒,具有浓郁酒香味,质地柔软,疏松稍湿润,全株青贮玉米的质量要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全株青贮数量的折算方法。按照青贮(包膜)全株玉米一立方米折算0.8吨计算。对满池青贮的直接测量青贮池内体积(即池内长×宽×高);对不满池青贮的,可采取“取舍互补法”计算体积;超出青贮池上沿的青贮部分,按照四棱柱体积计算。

3.其他全株青贮标准和计算方式参照全株玉米青贮标准和计算方式执行。

三、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自愿申请。各乡镇要大力宣传“粮改饲”相关政策及要求,提高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的知晓率。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企业自愿申请,到所在城乡动物检疫站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报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为主,自愿申报情况汇总后,经现场勘查养殖场及企业全株青贮设施设备情况,根据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确定全株青贮养殖场规模,分解目标任务,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与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组织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根据河南省、许昌市下达我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任务,在我市选择具备饲料作物收储能力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户作为我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贴。实施主体具有永久性青贮池(或干草棚)等基础设施;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

(三)完善全株青贮设施设备,及时组织青贮。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实施“粮改饲”项目的规模场户(企业、合作社),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全株青贮收获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青贮收割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严格监管,全程服务。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成立技术服务专家组,对全市全株玉米青贮技术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城乡动物检疫站负责本辖区内全株青贮技术的服务与监管,严格按照禹州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书内容,对辖区内的实施主体全程服务与指导,监督实施主体建立健全收储台帐,详细记录收贮数量、价格、付款数额等信息,收贮结束后及时汇总,建立总帐。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养殖场青贮前青贮池、青贮后青贮池、青贮玉米、青贮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专柜保管,作为检查验收时的佐证材料。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实施主体全株青贮情况进行服务、指导、监督。检查发现其质量不符合标准、不青贮或进行黄贮,视为其自愿放弃参与该项目的实施资格。

(五)核查验收。全株青贮工作结束后(2026年10月10日前),由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助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      

核查验收办法:

(1)开池,检查质量。

(2)测量标准,按每立方全株青贮玉米0.8吨折算重量。

(3)登记造册,核查验收人员签字后汇总存档。

(4)提供收购记录、收购台帐(或土地流转、收贮合同、付款票据)等证明资料。

(六)资金发放。按照“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根据全市完成全株青贮玉米数量,经禹州市“粮改饲”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清册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项目补贴资金依据。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设立专项管理台帐,对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两份(补贴对象一份,畜牧部门一份)。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成立以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禹州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项目工作的实施。         

(二)强化精准管理。高度重视“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三)实施绩效评价。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在“粮改饲”项目实施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效工作自查自评,于2026年11月30日前上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

(四)加强技术服务。禹州市畜牧服务中心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项目工作要求,结合禹州市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技术方案,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养殖场户进行技术培训,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养殖场全株青贮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禹州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管理工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