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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贫困村脱贫退出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27日—6月2日,我市对8个未脱贫贫困村开展贫困村脱贫退出评估工作。一是成立评估小组。成立4个评估小组,组长由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被评估村第一书记担任,负责各贫困村全面评估工作。同时,成立贫困村脱贫退出评估工作督导组,对贫困村脱贫退出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指导,确保各项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严格评估标准。严格落实贫困村脱贫摘帽“1+9”标准和贫困户退出“1+6+1”标准,通过听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查看村脱贫攻坚三年规划、户帮扶计划等,了解贫困户增收措施、主要收入来源,预计9月底人均纯收入情况及“两不愁、四保障”情况。三是进行统一培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估小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要求评估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关于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精神,吃透政策,做到评估工作严谨、客观、真实。